|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 |
|
| 2006-02-21 14:25 文章来源:乐山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保证元旦、春节期间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和市政府有关做好“两节”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姜市长在检查牛耳桥市场安全工作后提出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市商务局认真安排,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乐商运[2005]32号),市商务局于12月31日和1月9日分别对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市商务局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整改,落实了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夜间守夜巡查制度。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所属牛耳桥市场是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心十分重视该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多次邀请市、区消防、安监局专业人员上门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同时与经营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平时对经营场所加强巡回检查, 杜绝各类火源,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百货公司、市信托贸易服务公司现有门市均已租赁,为确保消防安全,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租赁门市的经营业主强制限期购买配置了部分消防器材,否则不准开门经营,要求做到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分开配置,确保经营安全。并经常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这次安全检查也查出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经营业主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 有的将配置的灭火器材锁在商场库房,部分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器材偏少,消防通道堵塞,标识不明显等问题;二是牛耳桥市场中两个天桥(不属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是市百货公司土桥街14号大门上方出现较大裂缝,属不安全隐患。
对检查岀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给予指岀,能现场整改的已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则要求限期整改,对近临单位的安全隐患,报请消防安全部门督促整改。以确保两节经营场所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场运行调节科供稿)
|